为强化省环境监测中心主办的《环境监控与预警》期刊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期刊媒体的政策宣传作用,期刊编辑部响应中心领导要求,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之际,于2020年第3期刊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解读》一文,对《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贯彻实施的举措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和深入解读。
《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地方性法规,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弥补了生态环境监测立法的空白。《条例》共分6章47条,重点提出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网络管理、污染源监测、监测信息公开与共享等制度,明确了统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内容。《条例》指出,应加快补齐监测网络建设、基层监测能力、污染源执法监测、社会监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短板,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推动监测事业依法、科学、规范开展。《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环境监控与预警》编辑部今后将持续关注生态环境重点、热点问题,积极邀约各领域专家撰写文章,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理论支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政策动态。
全文链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解读
相关文件:《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