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
2. Jiangsu Sul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Nanjing, Jiangsu 210019, China
自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多举措治理PM2.5,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值较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蓝天保卫战初见成效[1]。但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气中的ρ(臭氧)(O3)呈上升趋势,2019年,我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ρ(O3)为148 μg/m3,较2018年上升6.5%[2],江苏省ρ(O3)为173 μg/m3,同比上升6.8%。多项研究和监测数据显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O3污染尤其严重[3],O3已经成为继PM2.5后又一对空气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污染物,春、夏季温度升高,光照充足,易于O3形成[4-6]。现对江苏省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O3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探索春季O3污染对江苏省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政府部门制定O3的管控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 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O3数据来源于江苏省13个设区市(苏北区域: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和宿迁5市;沿江区域: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和泰州8市)72个国控空气自动站点实时监测,采集频率为1 h,连续24 h自动监测。
1.2 数据时间2018—2020年3—5月(春季)。
1.3 评价方法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7]、《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8];O3日评价项目为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以下简称“O3-8 h”);O3月评价、春季时间段内评价项目为O3-8 h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O3-8 h-90 per”),以《GB 3095—2012》中规定的O3-8h二级限值判定是否超标;日变化分析评价项目为O3小时值(以下简称“O3-1h”)。
2 结果与讨论 2.1 ρ(O3-8h-90 per) 2.1.1 年度变化图 1为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及区域ρ(O3-8h-90 per)。由图 1可见,江苏省ρ(O3-8 h-90 per)分别为169,178和174 μg/m3,超过国家标准二级限值5.6%,11.3%和8.8%;苏北区域分别为167,172和172 μg/m3,沿江区域分别为170,181和176 μg/m3,苏北区域略低于沿江区域,偏差<5%。
利用ArcGIS软件的IDW插值工具,对春季江苏省ρ(O3-8 h-90 per)进行渲染得出区域分布情况,见图 2(a)(b)(c)。
由图 2可见,2018年春季,南京和镇江2市ρ(O3-8 h-90 per)达到国家标准二级限值,其余城市均超过限值要求,为163~189 μg/m3;常州和泰州2市ρ(O3-8 h-90 per)较高,≥180 μg/m3;徐州市其值接近180 μg/m3。
2019年春季O3污染最重,表现为13个市ρ(O3-8 h-90 per)均超过国家标准二级限值,其中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和泰州5市较高,>180 μg/m3,南通市为163 μg/m3,为2019年春季其值最低城市。2020年春季,南通市ρ(O3-8 h-90 per)达到国家标准二级限值,其余城市均超过限值,为166~188 μg/m3,南京、扬州和泰州3个城市较高,>180 μg/m3,其余城市除连云港外,均≥170 μg/m3。总的来说,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13个设区市ρ(O3-8 h-90 per)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沿江中部和西南部区域,沿江靠海城市污染略轻,苏北区域O3污染不容忽视。
2.1.2 月度变化图 3为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ρ(O3-8 h-90 per)月变化。由图 3可见,近3年江苏省春季O3污染主要发生在4—5月,3月ρ(O3-8 h-90 per)达到国家标准二级限值,4和5月均未达标。除2018年春季呈波动上升外,其余2年ρ(O3-8 h-90 per)均呈逐月上升趋势,最高值出现在2019年5月,达207 μg/m3,超过国家标准二级限值29.4%。
图 4(a)为2018—2020春季江苏省ρ(O3-1 h)日变化情况。由图 4(a)可见,ρ(O3-1 h)日变化呈“单峰型”,每日06:00—07:00处于最低值,最高值出现在15:00—16:00,ρ(O3-1 h)最高值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春季,ρ(O3-1 h)总体高于2018和2019年,主要体现在每日07:00—15:00,该时间段内ρ(O3-1 h)平均值较2018和2019年分别高26.1%和15.6%。图 4(b)(c)为2018—2020年春季O3污染日和非污染日江苏省苏北和沿江2个区域ρ(O3-1 h)日变化情况。污染日和非污染日ρ(O3-1 h)日变化趋势一致,均呈“单峰型”,污染日振幅大于非污染日。非污染日苏北区域ρ(O3-1 h)均高于沿江区域,偏高幅度较为明显的时间段22:00—次日07:00,偏高幅度均超过20%,其他时间段偏高幅度较小;污染日12:00—18:00,沿江区域ρ(O3-1 h)高于苏北区域,沿江区域峰值为200 μg/m3,高于苏北区域6.2%,其他时间段苏北区域ρ(O3-1 h)高于沿江区域。
图 5(a)(b)为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区域ρ(O3-8h)频率分布。由图 5可见,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ρ(O3-8h)频率较高的区间集中在80~120 μg/m3,所占比例接近20%;沿江区域ρ(O3-8h)出现频率较高的区间往前递推20 μg/m3,集中出现在60~120 μg/m3,苏北区域ρ(O3-8h)出现频率较高的区间往后递推20 μg/m3,集中出现在80~140 μg/m3,所占比例均>15%。140~160 μg/m3的上限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O3二级限值,属于临界超标区间,苏北区域和沿江区域ρ(O3-8h)在该区间出现频率分别为12.5%和12.8%,2个区域仅差0.3个百分点,O3污染潜在风险相当。沿江区域ρ(O3-8h)>200 μg/m3的出现频率为3.7%,苏北区域为1.9%,因此,沿江区域较苏北区域更易出现O3高值,更易出现O3中度污染。
图 6和7为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及13个设区市O3超标率。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O3超标率分别为14.7%,16.9%和17.1%,呈逐年递增趋势。O3超标现象3月鲜有发生,超标率 < 1.5%,主要集中在4和5月,其中2019和2020年5月O3超标情况较为显著,超标率均>30%。
沿江区域城市O3超标率总体高于苏北区域,O3超标率>20%均出现在沿江区域城市,如南京(2020年20.7%)、镇江(2019年20.7%)、扬州(2019年20.7%,2020年21.7%)、常州(2018年21.7%)、无锡(2020年22.8%),苏北区域城市中超标率相对较高的为连云港和宿迁市,超标率≈20%,如连云港(2019年18.5%)、宿迁(2019年18.5%,2020年19.6%)。
2.2.3 O3作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情况图 8(a)(b)(c)为2018—2020年春季影响江苏省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超标占比。2018—2020年春季,O3作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的占比逐年升高,依次为46.7%,67.7%和93.6%;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的占比逐年降低,依次为37.8%,31.1%和5.6%,江苏省春季空气质量影响因子逐渐从PM2.5转为O3。
图 9为2018—2020年春季首要污染物为O3的污染类别占比。对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日按空气质量类别分类统计可知,近3年春季受O3影响江苏省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2018—2020年春季受O3影响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的占比分别为95.9%,85.0%和92.6%,受O3影响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的占比较小,近3年分别为4.1%,15.0%和7.4%,未出现因O3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1) 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ρ(O3-8 h-90 per)均超标,分别>标准限值5.6%,11.3%和8.8%。苏北区域ρ(O3-8 h-90 per)略低于沿江区域,偏差<5%。除2018年外,其他2年春季ρ(O3-8 h-90 per)呈逐月上升趋势,最高值出现在2019年5月,达207 μg/m3,超出标准限值29.4%。
(2) 江苏省13个设区市ρ(O3-8 h-90 per)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沿江中部和西南部区域,如南京、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和泰州等市,沿江靠海城市污染略低,如南通市,苏北区域容易出现高值,如徐州、淮安等市。
(3) ρ(O3-1h)日变化呈“单峰型”,峰值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春季07:00—15:00 ρ(O3-1h)总体高于2018和2019年。非污染日苏北区域ρ(O3-1h)均高于沿江区域,主要时间段体现在夜间至次日早晨,偏高幅度均超过20%;污染日中午至傍晚时段,沿江区域ρ(O3-1h)高于苏北区域,峰值高于苏北区域6.2%,其他时间段苏北区域ρ(O3-1h)仍高于沿江区域。
(4) 从日ρ(O3)分布来看,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日ρ(O3)出现频率较高的区间为80~120 μg/m3,出现频率约为20%,沿江区域日ρ(O3)出现频率较高的区间为60~120 μg/m3,苏北区域为80~140 μg/m3,出现频率均超过15%。沿江和苏北区域日ρ(O3)在140~160 μg/m3区间的出现频率分别为12.5%和12.8%,O3污染潜在风险相当。沿江区域较苏北区域更易出现O3高值,也更易出现O3中度污染。
(5) 2018—2020年春季,江苏省O3超标率呈逐年递增趋势,分别为14.7%,16.9%和17.1%。O3超标现象主要集中在4月和5月,2019年和2020年5月O3超标情况较为显著,超标率均>30%。沿江区域城市O3超标率总体高于苏北区域,沿江区域的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无锡出现过单月O3超标率>20%的情况,另外苏北区域的连云港和宿迁市,单月O3超标率接近20%。
(6) O3对江苏省春季空气质量的影响逐年加大,主要体现在O3作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的占比逐年升高。2018—2020年春季依次为46.7%,67.7%和93.6%;而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且超标的占比逐年降低,江苏省春季空气质量影响因子逐渐从PM2.5转为O3。因O3污染而导致的空气污染日,其空气质量类别以轻度污染为主,2018—2020年春季,平均90%的O3污染日为轻度污染,受O3影响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的占比较小,平均<10%,没有出现因O3导致的重度或严重污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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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EB/OL]. (2018-06-01)[2020-06-15]. http://www.mee.gov.cn/hjzl/sthjzk/zghjzk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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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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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保护部.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663—2013[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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