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 南京 210036
2. Jiangsu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Nanjing, Jiangsu 210036, China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高度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规划顶层设计,严格生态边界监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全省生态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实现了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历史性转变[1]。
1 江苏自然生态保护成效及做法江苏平原广阔、通江达海、水网密布,是江河湖海多点交汇聚集的典型平原水乡,生态保护地位重要。长江蜿蜒流经433 km,大运河纵贯南北718 km,太湖、洪泽湖则是我国第三、第四大淡水湖,山水林田湖草浑然一体,江豚、虎凤蝶、东方白鹳等各种珍稀物种千姿百态,是中国最重要的生物宝库。特别是沿海地区拥有丹顶鹤、麋鹿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世界自然遗产地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作为世界范围最大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区中心节点,每年约有250种近5 000万只水鸟迁徙途中在此停歇觅食,而且种类、数量还在不断刷新纪录,部分濒危鸟类的种群数量达到全球之最[2]。
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职责,通过制定自然生态保护规划体系,在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提升生态质量指数、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方面,形成自然生态保护新格局,放大生态效益,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维护全省生态安全。2018年以来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政策实践情况见表 1。
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划定15大类779块区域,共计2.28万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23%[3]。2018年,经国务院同意,划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8大类407块8 474 km2的陆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4]。2020年,为确保生态空间适应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的生态保护区域划定为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14 741.97 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至此,江苏共划定15大类811块陆域生态保护空间,共计2.32万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融合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5]。2023年,根据国家批复的“三区三线”最新成果,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同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新体制,规范调整程序,明确监管要求,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6-7]。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各类违法违规重点问题。
1.2 生态保护基础能力稳步提升江苏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在高淳、宜兴、贾汪、金坛4个地区,开展省级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5大类59个工程项目。2022年,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获得中央财政奖补20亿元。指导徐州市贾汪区建设国家级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区,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江苏创新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坚持科学治污和生态扩容相结合,利用生态空间的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削减污染负荷,扩大生态环境容量。累计建成67个总面积为3 230 hm2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年削减化学需氧量(COD)4 325.4 t、氨氮489.4 t、总磷93.9 t、总氮562.2 t。其中31个示范项目获省财政奖补资金1.63亿元,实现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效果。
江苏探索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在长江流域、大运河沿线、沿海湿地、江河湖荡、低山丘陵等关键区域规划布局38个“生态岛”试验区节点,打造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示范区、生态质量改善的先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区。在吴中、溧阳、南通等地启动首批8个“生态岛”试验区试点,下达省级财政引导资金5 460万元。
1.3 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日趋完善江苏先后制定、修订了近20部地方性法规,包括《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涵盖物种保护、生态系统保护、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等诸多领域。积极推进《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可行性研究,力争2025年正式颁布实施。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长江江苏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县域生物多样性“摸家底”行动,截至2024年5月,已调查覆盖全省88%的县域,记录物种数达8 842种,较2022年增加1 939种,增长率超28%[8]。江苏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长江江苏段物种资源密度显著回升,江豚种群数量稳定增长。此外,摸清宝华玉兰、东方白鹳、镇海林蛙等保护物种、指示物种的种群数量、栖息生境等现状,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珍稀濒危物种名录、环境指示物种名录,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精准监管;加快全省第1批20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全面提升生物观测能力。
1.4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走在前列江苏大力实施造林绿化,持续推进城市绿地、湿地公园建设,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达24.1%和64.3%[9]。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扎实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命名67个县(市、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66个乡镇(街道)、1 062个村(社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推动构建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核算和交易体系,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提升生态空间增加受益、生态产品增值变现能力。
2 面临形势与挑战 2.1 面临机遇(1) 新发展理念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提升到新高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之一,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党的二十大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进一步拓展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内涵与外延,全面提升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2) 国际合作为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创造新契机。中国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主席国,积极发挥领导力和协调作用,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通过,全面加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
(3) 公众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热情呈现新高潮。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内涵也发生重大变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绿水青山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公众对自然生态的迫切要求,也为优质生态产品的提升与发展指引了重要方向。
2.2 问题与挑战(1) 国土空间高强度开发下的生态本底脆弱性。江苏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6%的人口、创造了10.2%的经济总量[1],生态家底薄、资源约束紧。省域面积在全国各省(区)中倒数第五,土地开发强度居全国各省(区)之首,林地、草地、湿地面积占比不超过30%[10],2022年度生态质量指数(EQI)处于全国中下水平。
(2) 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下的生态管控约束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江苏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仍较突出”,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江苏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认识不深,长远账、整体账算得少”。由于生态空间保护方面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生态破坏问题实施处罚存在困难,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
(3) 生态质量高水平保护下的生态安全复杂性。江苏省生物多样性底数不全,长江、重要湖泊、低山丘陵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分布特征不明,重点保护生物物种数、指示生物类群物种、原生功能群种等底数不清,影响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根据2017—2019年江苏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果统计,全省共有外来入侵物种226种,对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维护存在潜在威胁。
3 思考与建议 3.1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到压倒性位置,统筹抓好太湖、淮河、大运河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国家“山水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加强布局规划,丰富项目类型,发挥示范效应。加快推进纳入第1批试点的8个生态岛试验区建设,逐步增加“生态岛”试验区点位,扩大建设范围,构建多层级生态安全网络。
3.2 严格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遥感监测监督和评估工作。加快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加大对中央督察反馈、长江警示片披露以及“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争创一批质量更高、“底色”更亮的示范区和创新基地。
3.3 大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进生物多样性立法进程,印发实施《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纲要》(2023—2035年),积极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全面实现各县(市、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覆盖”,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观测点建设,推动形成观测网络,为科学评估生态改善成效提供支撑。突出抓好热点区域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强长江、淮河、滨海滩涂、宁镇山脉、宜溧山区等区域栖息地保护,提升珍稀濒危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发挥旗舰物种“伞护”效应。严防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强化海关查验、持续发布环境指示物种、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3.4 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议事协调、联席会商机制,统筹好生态保护修复各类资金的使用。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厘清各级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生态破坏问题线索的发现移交、调查处置等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做好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促进生态保护良性发展。
4 结语当前江苏发展已经迎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并重逐步向生态保护更高阶段转换的新的历史时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自然生态保护必须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抓好“重要生态空间管控、重点工程实施、热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建设”4个重点,着力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走出一条符合江苏省情实际的自然生态保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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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 "强富美高"新江苏十年画卷——中共江苏省委"中国这十年·江苏"主题新闻发布会实录[EB/OL]. (2022-08-13)[2024-07-30]. http://www.zgjssw.gov.cn/yaowen/202208/t20220813_7656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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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EB/OL]. (2023-05-09)[2024-07-30].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3/5/9/art_46548_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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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EB/OL]. (2013-10-15)[2024-07-30]. 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13/10/15/art_46714_2589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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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EB/OL]. (2018-06-09)[2024-07-30].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8/6/26/art_46143_7715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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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EB/OL]. (2020-01-08)[2024-07-30]. 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20/1/22/art_46143_8955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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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苏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EB/OL]. (2022-01-21)[2024-07-30].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2/1/21/art_64797_10324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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